【导读】诈骗,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2021年7月14日,反诈预警短信12381正式上线,首次实现了对潜在涉诈受害用户进行短信
诈骗,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2021年7月14日,反诈预警短信12381正式上线,首次实现了对潜在涉诈受害用户进行短信实时预警。该系统可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涉案号码,利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自动分析发现潜在受害用户!如果收到来自12381的短信,请保持高度警惕!
2020年12月份,周天在西安百跃羊乳集团有限公司离职。同年1月份,周天想倒卖奶粉赚取差价,便主动与被害人管某取得联系,隐瞒其从百跃公司离职的真相,自称百跃公司销售总监,想与管某合作,双方加为微信好友谈订购奶粉事宜。周天在不具备筹备大量奶粉能力的情况下,先后通过虚构有大量飞鹤牌奶粉现货、提供任职时保存的仓库内存有大量“飞鹤”牌奶粉的虚假图片、和其他客户的销售聊天及转账记录等方式,取得管某的信任。2021年1月26日,管某通过微信先后六次向周天转账161190元用于订购奶粉。周天收到钱款后立即用于偿还欠款、为其他客户购买奶粉及转账给妻子等。被害人管某支付钱款后,询问、催促发货情况,周天编造虚假的物流单号提供给管某,在管某查询到单号无物流信息时,周天以“物流系统出现问题”等理由,让管某继续等待收货。后在管某的多次催促下,周天于2021年1月31日、2月1日退还20000元。
2021年1月,周天想倒卖奶粉赚取差价,后与被害人蓝某通过微信取得联系。周天隐瞒已从百跃公司离职的事实,在不具备提供奶粉能力的情况下,与蓝某达成奶粉订购事宜。1月24日,蓝某通过微信给周天转账5250元,周天提供假物流单号给蓝某,收到货款后转账给他人。
周天被抓获归案后,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;认罪认罚,依法可从宽处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,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自执业以来,兢兢业业,为当事人解决烦恼,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。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,擅长经济纠纷、房产纠纷、劳动工伤、交通事故、婚姻家庭等。
友情提示: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
网站声明:本文“伪造事实骗取他人钱财,会受到怎样的处罚?”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,以学习交流为目的,整合法律法规、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,请联系我们,并提交问题、链接及权属信息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。